为树立“学科-专业”―体化建设的理念,培养动物医学和公共卫本科生创新精神与科研实践能力,本实验中心设立实验平台对本科生创新、大创、竞赛项目开放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
一、实验室开放时间:除节假日正常工作时间(如有特殊需求,由指导教师与实验中心管理员协商)。
二、对指导老师的管理
1.项目实验的开展在不影响本科实验教学的情况下进行。
2.指导教师提前到实验中心进行预约登记。填写实验室“本科科创新项目和竞赛使用实验室申请表、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承诺书”、实验室安全责任书(教师、学生),并提供创新项目相关文件。
3.使用实验室的仪器、设备、器材、工具等,需指导教师领用登记并负责管理,不得随意外借。
4.项目所用实验试剂及耗材由实验教师提供,本中心不提供。
5.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,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、熟练掌握大型仪器设备操作,确保实验安全、顺利进行。
三、对实验学生的管理
1.学生进入实验室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定,尊重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,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。实验过程保持安静,不影响本科教学,不准在实验室做与实验无关的事。
3.实验室实行原位管理,进入实验室人员不得随意挪动实验室内已摆放到位的设备仪器。
4.实验开始前,先清点检查仪器设备,发现破损和异常及时向指导教师或实验管理员报告。
5.在实验过程中必须保证实验区的卫生干净、设备及试剂瓶的摆放整齐,严禁随意排放废气、废液和废物。否则,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利终止实验。
6.不得把餐具或其它不必要物品带入实验室,严禁在实验室内进食。不得随意带闲杂人员进入实验室,严禁外借或私配实验室钥匙。
7.实验结束后填写“实验室使用登记本、实验设备使用登记本”,器材和用具清洗干净,并清点数量,及时归还,如有遗失应及时补齐。损坏仪器须按《实验室仪器管理及赔偿办法》进行赔偿。
8.全程做好实验室及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,并妥善处理好实验废弃物,把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。离开前要检查门、窗、水、电、火是否安全,确认实验室卫生打扫并达标。
动物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
2023年1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