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校政发【2015】134 号)精神,为保证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。
一、申请对象
校本部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,不包括专升本、第二学士学位学生。
二、基本申请条件
1. 不得跨招生时的文史类、理工类选择专业。
2. 修完相应时间内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。
3. 成绩以教务系统里档案成绩单的成绩为准。
4. 未受任何纪律处分。
5.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,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艺术、体育类学生,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,招生时确定为定向、委托培养的学生、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已有转学经历的学生,均不得自主选择专业。
6.身体条件符合国家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相关专业的要求。
三、申请转入动物医学专业、兽医公共卫生专业学生的选拔条件和方式
(一)对拟转入的动物医学专业、兽医公共卫生专业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。
(二)不得有重修课程,且学生平均课程学分绩点在 2.5 以上(含 2.5),成绩以学校教务系统里档案成绩单的成绩为准。
(三) 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(含425分)。
(四)按照学生平均课程学分绩点高低依次进行择优接收。如学生学分绩点相同时,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,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,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以及承担科技创新项目者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。
四、工作组织
(一)学院成立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组,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(二)学院制订《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细则》和学院接收 2024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计划表报教务处审批。
(三)转出的学生填写《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》,并附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后交转出学院。
(四)转出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审核,将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审批。
(五)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,对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基本条件、学习成绩、获奖等情况进行审核,结合学院当年接收自主选择专业学生人数计划,确定拟接收的学生名单,上报《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》至教务处审批。
(六)经学校审批同意后,组织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。
五、重新选择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、学习年限、学费标准 按重新选择的新专业执行。
六、学生转入新专业后,应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, 补修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课程。原已获得的课程与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为相同或相近课程(学分差别小于 0.5 学分)的学分, 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予以承认;其他课程可认定为公共选修课学分。
七、其他事宜按照《云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》(校政发【2015】134 号)执行。
八、本细则自 2024 级全日制本科生起开始执行,由学院负责解释。
附件 动物医学院接收 2024 级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计划
附件:动物医学院接收 2024 级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计划表
学院 | 专业 | 所属专业类 | 现有人数 | 接收人数 | 受科类 | 咨询人 | 联系电话 | 咨询地点 |
动物医学院 | 动物医学 | 动物医学类 | 208 | 20 | 理科 | 阮谦 | 087165228915 | 动物医学院教学办(动物医学院附楼综合服务办公室) |
动物医学院 | 兽医公共卫生 | 动物医学类 | 30 | 5 | 理科 | 阮谦 | 087165228915 | 动物医学院教学办(动物医学院附楼综合服务办公室) |
动物医学院
2025年 6月 27 日